[法人及组织]海商海事
欢迎光临广东金石行律师事务所网站!
   
专题栏目
最新热门文章
最新推荐文章
相关内容
[法人与组织]调查基本…
[法人与组织]行政与行…
[法人与组织]刑事类业…
[法人与组织]法律顾问
[法人与组织]反倾销
[法人与组织]国际投资…
[法人及组织]国际诉讼…
[法人及组织]民商案件…
您现在的位置: 广东金石行律师事务所 >> 金石 >> 办事指南 >> 业务范围 >> 文章正文
[法人及组织]海商海事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[法人及组织]海商海事
作者:admin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5-11-2 1:07:59
[服务内容]
 
一、向客户提供各种海商海事类业务的咨询意见
二、担任海商海事类相关公司的法律顾问
三、代理当事人参加如下海事海商仲裁和诉讼案件:
(一)船舶救助、共同海损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;
(二)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碰撞,或者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与海上、 通海水域、港口建筑物和设施以及海底、水下设施触碰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;
(三)提单、运单、航次租船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或者其他运输单证涉及的国际远洋、国际近洋、沿海和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的货物运输业务所发生的争议,以及上述水域的旅客运输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;
(四)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或集装箱及其他装运器具的租用、租赁,或者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的经营、作业、代理、拖带、打捞和拆解业务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;
(五)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的所有权、优先权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;
(六)国际远洋、国际近洋、沿海和与海相通可航水域的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的保险、货物运输保险、旅客运输保险、海上开发资源保险及其再保险,以及船舶保赔业务等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;
(七)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以及集装箱或其他装运器具的买卖、建造和修理业务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;
(八)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的抵押贷款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;
(九)货运代理、物流、船舶物料供应、船员劳务、渔业生产及捕捞合同等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;
(十)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及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;
(十一)海事担保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;
(十二)双方当事人协议仲裁的其他海事争议或与海事有关的争议。
(十三) 其他海事诉讼案件
(十四) 海事执行案件
 
[专业律师]
文章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【字体: 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       
  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友情链接 版权申明 网站管理 .
    广东金石行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E-mail:jsx83207690@126.com 
    地址:佛山市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0楼 邮编:528000
    电话:(0757)83207690 83207691 传真:83207602 
    备案序号:粤ICP备05132404号